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广州大学,越秀、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南沙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及特殊教育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152号,附件1)和市教育局、广州大学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及特殊教育项目第二批)35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4),其中,下达各区支出的资金收入列2021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152号文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及特殊教育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2.广州市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及特殊教育项目第二批)资金安排表
3.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及特殊教育项目第二批)绩效目标表(市教育局)
4.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及特殊教育项目第二批)绩效目标表(广州大学)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项目及特殊教育项目第二批)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