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乡村振兴 > 资金分配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2-01-06 17:41:48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打印】 字号: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29号,详见附件1)和市教育局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6.8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功能分类科目、政府和部门经济分类详见附件2,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1〕229号文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支出科目,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2.广州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安排表

              3.广州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