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36号,详见附件1),现将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296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市教育局115万元、广州大学100.5万元、广州医科大学80.5万元,资金分配情况、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5。
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36号文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
2.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3.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绩效目标表(广州大学)
4.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绩效目标表(广州医科大学)
5.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绩效目标表(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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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