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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拟安排市本级项目公示
时间: 2020-12-10 17:50:29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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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32号)要求,现将省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拟安排市本级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相关依据,并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二、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晓鹏,3892357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3。邮编:510623。

  

附件:省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拟安排市本级项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