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7〕202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广州市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抽取了对代理机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予以公开。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二、反馈受理渠道
2024年12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3892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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