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执法公示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州皓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时间: 2025-01-03 16:25:14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打印】 字号:

广州皓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你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州市财政局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审批。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事务所名称:广州皓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广州皓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张耀春(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100470008)、钟小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101620001)、林小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100580027)、文艳红(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100210061)、毛轶卓(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0152676)。

  三、广州皓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张耀春。

  四、广州皓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五、请你所接本批复文件后,按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委托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