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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时间: 2025-03-04 11:18:04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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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了你单位2023年“2023年饭堂食材及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F0122GZ20ZC90)等六个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如下:

  一、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公示

  2023年饭堂食材及副食品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2023年度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2023年度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等项目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公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第二点的规定不符。

  二、合同付款期限与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或采购需求不一致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2023年度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被服及布类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实际签订合同的付款期限与招标文件中合同范本或采购需求不一致。与《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第二十七、二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三、未及时公示中标结果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采购HIV病毒载量检测试剂项目的评标结果确认之日为2023年8月9日,发出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之日为2023年8月18日,未及时公示中标结果。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四、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2023年度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中评审标准设置“医疗废弃物追溯能力”评分项,分值6分,评分标准为“投标人能提供适用本项目的医疗废弃物追溯服务系统,得3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不符。

  上述问题,根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项目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今后,你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如果您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