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1-096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执法装备购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致德丰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沣惠路16号泰华金茂国际7号搂1703室
被投诉人1: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
被投诉人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金税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旭街1号524房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广州市公安局执法装备购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1-0961)招标文件设置的相关条款不合理,于2021年11月15日向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公安局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11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于2021年12月8日向本机关递交《撤诉函》,要求撤回对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