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1-0920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基地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铠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街家园五区2号楼8层5单元879
被投诉人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广州市公安局反恐训练基地智能枪弹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1-0920,预算金额929.36万元),采购人为广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于2021年11月8日发布采购公告,分别于11月25日、12月7日、12月21日发布更正公告。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设置不合规,于2021年11月30日向被投诉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州市公安局对11月25日更正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被投诉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12月7日作出答复。投诉人不服,于2021年12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驳回投诉的决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