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04940-0016
二、项目名称:广州美术馆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常州轩江文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长江中路285号
被投诉人 1: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被投诉人 2: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 101号A座7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审专家针对投标文件里对应技术评审表和商务评审表的内容进行打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只达到了技术评分标准,并无验证是否真正符合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规定。其中多项技术评分为主观分,存在不公平性。2.结果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不符合法律规定。3.本项目有质疑投诉,应当暂停签订合同。4.投诉人仅邮件收到质疑回复,未收到任何纸质回复及电话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