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04940-0016
二、项目名称:广州美术馆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望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闫家屋子南村
被投诉人1: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番禺区星运路1号
被投诉人2: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 101号A座7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广州美术馆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04940-0016,预算金额29,427,300 元),采购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12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2.评审因素设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3.评审因素设定存在规模歧视。4.评审因素设定限制排斥专业密集架厂商。5.项目设定最低限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一条(一)项规定,投诉事项第一项成立,对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进行质疑答复,本机关依法另行处理。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第二、三、四、五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