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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立档档案公司)
时间: 2022-01-25 15:44:06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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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440100-202009-104940-0016

  二、项目名称:广州美术馆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立档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光华中路公交大厦4楼409房

  被投诉人 1: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被投诉人 2: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 101 号 A 座 7 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 招标文件不公平不合理,控标严重。2. 采购人、招标代理对第五次质疑函回复时间不合理。3. 高价中标,让国有资产流失。4. 开标过程不公平、不公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关于招标文件不公平不合理、控标严重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人关于高价中标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和开标过程不公平、不公正的投诉事项,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驳回。

  (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人关于质疑答复时间的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对被投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质疑答复的行为,本机关依法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