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1709001
二、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1年生命科学学院植物生长
箱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凌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1区留仙二
路三巷16号盛天龙公司创新谷212
被投诉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1308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601-6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2年1月21日向本机关提交了关于“广州大学2021年生命科学学院植物生长箱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1709001)”的投诉材料,经审查,投诉人未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并存在未依法质疑情形。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