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17〕202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穗财法〔2021〕6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广州市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抽取了对代理机构、一级预算单位及一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评价对象和检查人员,现予以公开。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人员 |
(一) |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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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刘文娟、李松华 |
2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刘文娟、庞昭男 |
3 |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刘文娟、李松华 |
4 |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刘文娟、杨涛娜 |
5 | 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 刘 锋、文中军 |
6 |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刘 锋、曾如虹 |
7 |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刘 锋、庞昭男 |
8 |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刘 锋、曾如虹 |
(二) | 一级预算单位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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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刘文娟、文中军 |
2 | 中共广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刘文娟、曾如虹 |
3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 | 刘 锋、李松华 |
4 |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刘 锋、庞昭男 |
(三) | 二级预算单位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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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 | 刘文娟、李松华 |
2 |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 | 刘文娟、庞昭男 |
3 | 广州市技师学院 | 刘 锋、杨涛娜 |
4 | 广州城市旅游问询救援服务中心(广州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中心) | 刘 锋、曾如虹 |
二、反馈受理渠道
2022年12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3892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