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3-0845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年广州市东升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金逢路69号
被投诉人1:广州市东升医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016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工业开发区牛汇街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需进行修改、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1月10日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投诉书,重新向本机关投诉。截至2024年1月23日,本机关未收到补正资料或重新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