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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决定书(动物园)
时间: 2024-02-27 09:55:19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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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珠海市堃堃绿色农业生态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神前路89号1栋1602房

  法定代表人:万国梁

  被投诉人1:广州动物园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20号

  被投诉人2:广州天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514房

  相关供应商:广东昌瑞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狮民村狮民村路3号之一

  投诉人珠海市堃堃绿色农业生态有限公司就“2024年购置经费—广州动物园各类动物饲料(子包一、子包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CG2023033)子包二的采购过程、结果等问题,于2023年12月24日向广州动物园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3日收悉并依法受理。

  投诉人于2024年1月24日向本机关送达《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如果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