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GK24DO38A0072Z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北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莞市智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深大道中路59号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智
被投诉人1: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被投诉人2: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62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国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路东33号整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东莞市智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就“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北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2)”(项目编号:GZGK24DO38A0072Z)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声明谋取中标等问题于2024年5月13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23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6月12日收悉并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已满足。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