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穗财法〔2021〕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24〕16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广州市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抽取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予以公开。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
四、反馈受理渠道
2024年12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市财政局(监督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6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389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