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4-053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养育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喜洋洋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二2203室
法定代表人:蒋晓泉
被投诉人1: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湖路2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喜洋洋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就“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养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537)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问题于2024年6月24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7月3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