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GZ-24-03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艺术中学黄埔校区艺术专业教学用具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1号楼、厂房(自编号3号楼)
被投诉人1:广州市艺术中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被投诉人2: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2801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就“广州市艺术中学黄埔校区艺术专业教学用具购置项目”(项目编号:ZYGZ-24-037)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存在指向性等问题于2024年8月1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8月1日对质疑函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投诉人于2024年8月21日向本机关重新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于2024年9月29日向本机关送达撤回投诉函,要求撤回该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