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3-0540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老人院适老化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泰阳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白沙水路75号202单元H区005
法定代表人:杨浩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老人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新村广从十路1288号
相关供应商:品质生活(广东)适老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质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3座2208室之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泰阳家具有限公司就“广州市老人院适老化家具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Z2023-0540)的中标供应商品质生活(广东)适老家居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存在不实的情形等问题于7月22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7月31日作出书面质疑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经补正材料,于8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