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4-0906
二、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4年综合档案管理软硬件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
法定代表人:黄林
被投诉人1:广州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1:同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30号龙威大厦A座11楼
相关供应商2:广东科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7号G2栋4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上海新影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就“广州大学2024年综合档案管理软硬件购置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906)采购结果等问题于2024年8月7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8月13日对质疑函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材料,投诉人于2024年9月2日向本机关重新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已满足。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