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B24ZBGZ0345
二、项目名称:市交运学校新校区入驻建设之窗帘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宝树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永福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启良
被投诉人1: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
被投诉人2: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
四、基本情况
经查,采购代理机构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发布本项目结果更正公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规定,投诉人应于本项目结果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经询,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质疑材料,目前该质疑还在处理阶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