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4-121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国债项目(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广州市海洋生态检测分析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驷马仪科技(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1号中海寰宇天下40#楼9层901办公
法定代表人:倪夏子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园坛岭路200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6,449.46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于9月29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标,于9月29日发布中标供应商为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中标结果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于10月17日签订,目前,合同内容已部分履行。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关于投诉请求:由于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