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4-1100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技师学院科教城校区运动场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金诺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道社区大富村白仙岗路8号308室
法定代表人:金杰
被投诉人:广州市技师学院(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6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书需进行补正。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日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投诉书,重新向本机关投诉。截至2024年11月25日,本机关未收到补正资料或重新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