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272号,详见附件),现将2025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168万元提前转下达给你局(具体功能科目、项目名称、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开展药品监管和能力建设等工作,请结合实际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请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行〔2024〕140号)和《广东省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社〔2024〕166号)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