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做好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0〕11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请各区财政部门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迅速吃透落实中央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帮助辖区内企业了解政策内容、知晓流程,用好用足政策。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请各区财政部门加强与区发改、工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尽快摸清企业情况,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三、做好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区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及时汇总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于2020年4月27日前报送市财政部门。申报材料包括: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请各区财政部门于2月20日前报送联系人名单,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部门联系(联系人:赵云博,联系电话:020-38923483)。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0〕11号).tif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