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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广东智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时间: 2022-06-20 16:28:32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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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省财政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意见》(粤财法〔2020〕2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21〕40号)的有关要求,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州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1年10月20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业务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以及资产评估师挂名执业专项整治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检查是在你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你单位及其负责人承诺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经抽查,你单位个别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披露不完整,不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二)经抽查,你单位明确业务基本事项程序执行不到位,不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

  (三)经抽查,你单位收集评估资料不充分,评估资料验证程序不到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五条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三条规定。

  (四)经抽查,你单位个别工作底稿不完整、不准确,不能有效反映具体程序履行情况,不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五)你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设立佛山分公司、汕头分公司、江门分公司、四会分公司(2020年9月28日注销)、肇庆分公司,上述5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备案。以上事项不符合《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检查组就上述事项征求你单位意见后,你单位根据检查组的处理意见补充提供了《资产评估业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后续教育制度》;广东智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智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已于2022年经省财政厅批准备案。

  (六)你单位未对评估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管理,未登记造册,未填写归档时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第十五条规定。

  以上事实,有《评估检查工作底稿》及附件等为证。

  二、处理决定

  依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第三十条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内部治理、人员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规范执业行为,重视并规范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程序和特别事项说明披露,严格实施必要的现场调查、核查验证、分析整理等评估程序,落实对评估资料的完整收集、记录和保存,分支机构应由你单位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按规定完善工作底稿并妥善管理资产评估档案,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质量控制,提高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防范执业风险。

  如你单位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委托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