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越秀区、海珠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94号,见附件1)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19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3)。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2.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分配表
3.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请点击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安排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