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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追加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2-07-18 15:34:36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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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111号,详见附件1)及市教育局提供的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追加资金3,531,612元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中,各区收入列2022年度“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科目。市本级及各区的资金分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3。

  二、上述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便〔2022〕12号)的要求,各区需同步将本区财政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三、市本级各部门、各区要严格把关直达资金相关支出,严禁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超进度拨款等方式人为拉高支出进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如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请严格按照粤财科教〔2022〕111号文要求,以及粤财预函〔2021〕1号、财办〔2020〕29号、财监〔2020〕13号文等有关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密切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请各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追加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追加资金分配表

            3.2022年省级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追加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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