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 > 其他文件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白云道奇)
时间: 2022-07-21 10:53:02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打印】 字号:

  一、项目编号:CZ2022-300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2024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白云道奇汽车维修厂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兴北西环路3号

  被投诉人1: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华京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华京鉴定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明西路42号领德大厦1507号

  当事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2—2024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2022-3007,预算金额480万元),采购人为广州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于 2022年4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于4月27日发布该项目的更正公告,于5月13日组织开标、评标。投诉人因认为相关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于2022年5月24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2022年6月2日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6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中关于“华京鉴定所不属于企业”的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经签订采购合同且已履行,投诉人要求认定华京鉴定所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废标、重新招标等请求,本机关不予支持。

  (二)华京鉴定所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问题,本机关将根据有关政策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