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3914001
二、项目名称:广州大学2022年度党建文化红色广场艺术装置采购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巧手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2807
法定代表人:王统军
被投诉人1:广州大学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被投诉人2: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涉案政府采购项目为“广州大学2022年度党建文化红色广场艺术装置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3914001,预算金额470万元),采购人为广州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6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为:
1.本项目更正后的评分标准仍未进行量化。
2.本项目商务评审标准中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第一投诉事项中的“技术参数对采购文件的响应”和“商务响应程度”评审标准未量化、第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予以驳回。
投诉人第一投诉事项中的其余内容未经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