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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 2022-08-24 15:38:40 来源: 广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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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社〔2022〕166号,详见附件1)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绩效目标(穗退役军人函〔2022〕436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1,854.23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资金用途、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二、请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22〕52号)等有关规定,该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请各区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2.广州市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3.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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