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72号,详见附件1)和市体育局的分配方案,现将2023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593.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2)。
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按要求将资金下达相关企业,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的通知
2. 2023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分配表
3.2023年文化繁荣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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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安排2023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省体育局部分)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