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为我市机动车维修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提供工作指引和参考范本,有效推动采购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我局会同广州市政府采购协会、广东省造价协会共同起草了《广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会同广州市政府采购协会、广州市机动车维修协会共同起草了《广州市机动车维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现印发给你们参考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采购人可参考需求范本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和机动车维修项目的采购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约相关,不得设立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条件。
二、在需求范本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反映。根据需求范本的试行情况,市财政局将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指导采购人合法、合规编制采购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附件:1.广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
2.广州市机动车维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范本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
请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和机动车维修项目政府采购需求范本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