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作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3〕66号),现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作用)补助资金预算56,610万元给你委(详见附件)。该资金按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待 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作用)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