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越秀、海珠、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详见附件1)和市民政局报送的资金分配计划与绩效目标(穗民函〔2024〕3号),现将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341.2万元下达你们。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中央、省、市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18号)、《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6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22〕51 号)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资金分配表
3.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请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