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3〕40号,见附件1)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广州市2024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的函》,现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给你局(具体项目、金额、经济分类科目等见附件2、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列2024年“2130804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科目。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分配拨付,待2024年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后据实清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4)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四、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省财政厅和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资金分配方案
3.经济分类科目
4.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请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广州市2024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