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番禺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07号,详见附件1)和市残联报送的资金分配意见与绩效目标,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区在分配该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三、请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2.资金分配表
3.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请下载: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