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2024年中央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以及省、市发改部门的项目计划,现将2024年安排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3.76亿元下达给你局,其中:2亿元用于支持多宝路、宝源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建设;1.76亿元用于支持光复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工作(具体金额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预算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安排表.doc
2.2024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黄晓雯,联系电话:38923705、18194039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