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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时间: 2016-09-20 11:36:06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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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十五次会议文件(七)之一

关于《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

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8月24日在广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上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交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省财政厅分别于今年6月和7月下达我市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共68.2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08亿元,专项债券58.18亿元。上述资金安排市本级36.83亿元(含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31.83亿元),各区31.43亿元(荔湾区1亿元、黄埔区10亿元、南沙区10亿元、从化区2.07亿元、增城区8.36亿元)。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去年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内。

根据《预算法》有关要求,并结合省有关债券资金应依法优先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的规定,我市拟订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本级资金36.83亿元作了项目安排。现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一般债券安排建议

根据我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作安排,2017年前我市应完成9个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市本级财政共需安排资本金20亿元,2015年已安排13亿元,并已全部支出,其中用于资源热力电厂注资11.45亿元、兴丰填埋场项目注资1.55亿元。现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追加安排5亿元,主要用于资源热力电厂3.7亿元、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0.4亿元、兴丰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0.3亿元、光伏发电项目0.2亿元、垃圾焚烧技术与装备研究院0.4亿。

二、专项债券安排建议

1.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金10.91亿元。根据省发改委2016年3月22日印发的《广东省国铁干线和城际铁路建设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粤发改交通函〔2016〕1298号),我市需要落实2016年6个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设资金24.83亿元,其中市本级13.9亿元。市本级年初预算已安排2.99亿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追加安排10.91亿元,主要包括穗莞深城际新塘至洪梅段2.65亿元、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段3.22亿元、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城际5.04亿元。

2.地铁建设项目资金20.92亿元。目前我市轨道交通在建项目包括:四号线南沿段、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北延段、九号线、十三号线首期、十四号线一期等。2016年已安排100亿元。鉴于地铁资金需求大,为减少地铁建设资金压力,建议追加安排20.92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