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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穗财法[2019]17号
时间: 2019-02-02 15:51:17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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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财法〔2019〕17号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现转发给你们。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统一部署,周密细致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业务培训辅导,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要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反映。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联系人:广州市财政局 许梓淳,电话:38923335;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吕瑞如,电话:38001022)

    附件: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