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榆煊(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文章发布日期:2021-01-27来源:本网
榆煊(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事务所名称:榆煊(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榆煊(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李冬林(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30100440001)、付丹妮(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20603160001)、刘顺春(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11100032944)、杨学辉(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30100440002)、廖名一(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30600150015)。
三、榆煊(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李冬林。
四、榆煊(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五、请你所接本批复文件后,按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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