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存放银行评审结果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1-07-23来源:本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21日组织开展了广州市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存放银行评审工作。经评审,确定以下银行为“2021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保值增值存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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