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通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1-07-26来源: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德仁会计师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皓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听证申请人:德仁会计师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皓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案 由:广州市财政局拟对德仁会计师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和广州皓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一案作出行政处罚

  时 间: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

  地 点:广州市财政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5楼听证室

  如有旁听需要的人员须在2021年7月27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向本机关提出旁听申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506室),并办理相应手续。

  特此通告。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