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结果信息公开

文章发布日期:2021-10-09来源: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穗财法〔2021〕6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广州市财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分别抽取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监督检查、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督检查等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予以公开。

  一、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

  广州祺穗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金账本会计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

  陈璐(A436886)、蒙丽霞(A476714)、杨柳(A281171)

        (三)反馈受理渠道

  2021年12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38923587

  二、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

  中炬(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区财之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州恒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中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佰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诚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人员

  李会龙(A436894)、杨柳(A281171)、蒙丽霞(A476714)

  (三)反馈受理渠道

  2021年12月31日前,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倡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检查组对反映人将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38923587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