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2〕7号),广州市已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但仍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本着服务考生原则,经研究决定,广州市现定于2022年12月组织一次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共2个批次,采用无纸化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以准考证记载的信息为准。考点与原报名点未必在同一行政区域,可能存在跨区考试的情况。
二、延期考试和退还考试费安排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9月3日至5日广州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本次延期考试,或申请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相关安排如下: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广州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应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选择延期考试或退还考试费,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附件1)。选择退还考试费的考生,如2021年度有合格科目的,还需提供合格成绩单(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左侧“考试成绩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和截图)。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资料的,逾期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市会计考办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延期考试,或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参加延期考试还是退还考试费,提交相关申请后将不能再安排修改和调整。
(二)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每科目1张)。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了解相关考场规则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如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或打印准考证后发现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和相片等五类信息有误的,可联系原报名点处理(附件2)。
(三)2022年12月3日至4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替代,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五)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留意“广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gz.gov.cn/)“会计服务-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的延期考试考后资格复核通知,按时按要求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延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考前请登录“广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gz.gov.cn)“会计服务-通知公告”栏目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后续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的,可在延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原报名点所属区财政局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经审核后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选择退还考试费不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在提交申请资料时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退费账户信息(须为考生本人账户,开户银行明细到“**银行**支行”或“**银行**营业部”),确保账户信息无误。
四、工作要求
延期考试其他考务安排将另行通知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及时将延期考试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延期考试各环节工作,确保延期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2.广州市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原报名点联系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