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市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的工作安排,我市作为省第三批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地区,将于2022年10月28日上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为平稳有序推动我市电子缴款书上线工作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安排
(一)精心组织上线。各区财政局要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第三批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单位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粤财税〔2022〕1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税〔2022〕28号)(附件3)等有关要求,组织好本区电子缴款书上线工作,确保全市各区按时在10月28日上线。要落实好相关单位、处(科)室职责,按上线时间倒排各项基础工作,精心做好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基础数据收集。请各区财政局组织本区执收单位,于10月25日前通过广东省非税一体化系统填报《电子缴款书使用单位信息登记表》。填写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文书印章名称、非税系统执收单位名称、电子签章单位全称、电子签章单位统一社会信息代码、法人名称等信息有效一致。
(三)基础数据报送。请各区财政局负责统一申请本区执收单位的电子签章CA证书,申请方式如下:
1.准备CA申请材料:请各区财政局填写本区的机构设备证书批量业务申请表、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数字证书申请说明函(相关材料见附件4)。
2.检查CA申请材料:请各区财政局将CA申请材料发送至czjiaofei@126.com,系统开发实施单位将对材料进行检查。
3.邮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经确认无误后,请各区财政局将三份CA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到以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57号南海新闻中心20楼,黄生,0757-85132855。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操作培训。要加强人员操作培训工作,确保各级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相应岗位人员熟悉电子缴款书的开具、查询、下载等功能操作,能熟练指引缴费人通过电子缴款书缴费以及获取和查验电子缴款书等,做好电子缴款书无纸化与纸质件的衔接工作。
(二)加强宣传服务。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做好对执行单位、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向公众告知电子缴款书与原非税系统的缴款通知书和原非税纸质(电子)票据的区别、电子缴款书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缴款书的获取和查验渠道等内容,及时妥善处理运行中的问题及投诉,做好后续优化完善工作。
(三)完善内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电子缴款书管理;加强非税系统用户数字证书(或账号)的管理,不得转让、出借,业务人员变更后应及时回收并申请注销。
三、实施费用
按照省财政厅工作方案,省财政厅负责电子缴款书全省统一的系统功能开发和全省数字证书上线初次申领等相关费用;对于各区实施电子缴款书的相关费用,请与系统开发实施单位对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上线工作内容及工作量)核定,由各区统筹安排。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第三批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单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施方案的通知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4.CA数字证书申请材料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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