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22-10-21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税〔2022〕1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第三批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线单位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安排,我市将于2022年10月28日全面完成电子缴款书上线工作。为平稳有序推动我市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上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电子缴款书是执收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依法依规开具的、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 凭证,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缴款通知和收款收据功能。为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现缴款通知书与票据凭证合二为一,通过广东省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省非税系统),实行电子缴款书制样、赋码、生成、传输、查验、核销、入账、报销和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缴款书,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

  二、上线安排

  (一)完成信息填报。为确保我市按时在10月28日全面完成电子缴款书上线,请尚未填报单位信息表的执收单位,于10月25日前登陆省非税系统(执收端),完成单位信息登记表的填报。信息要做到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文书印章名称、非税系统执收单位名称、电子签章单位全称、电子签章单位统一社会信息代码、法人名称等信息保持有效一致。具体流程详见《广东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用户操作手册(执收单位端)》(见附件1,电子版可在非税一体化系统运维群下载)。

  (二)强化操作培训。各执收单位要做好内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确保相应岗位人员熟悉电子缴款书的开具、查询、下载等功能操作,能熟练指引缴费人通过电子缴款书缴费以及获取和查验电子缴款书等。在全面实现一般缴款书无纸化前,已上线单位及各级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应按缴款人需求提供电子缴款书纸质件打印服务。

  (三)加强宣传指引。各执收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按缴款人需求提供缴费端用户操作手册电子版(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非税一体化系统运维群下载),主动向公众告知电子缴款书与原缴款通知书和原电子票据的区别、电子缴款书的获取和查验渠道等内容,及时妥善处理运行中的问题及投诉,做好后续优化完善工作。

  (四)完善内部管理。各执收单位要完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电子缴款书管理;加强非税系统用户数字证书(或账号)的管理,不得转让、出借,业务人员变更后应及时回收并申请注销。

  (五)做好系统对接。各执收单位要协同开展非税收缴业务流程优化。采用系统对接方式的上线单位,要配合做好与省非税系统的对接、联调工作,按照数据接口规范改造本单位业务收费系统,接口文档另行提供。

  三、电子缴款书的使用和管理

  (一)电子缴款书缴费。缴款人业务办理和缴费流程不变,可以通过PC端、手机端、扫码和线下等方式完成电子缴款书的缴费操作。

  (二)电子缴款书获取、查验。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tps://ggzf.czt.gd.gov.cn/onlinePay)为缴款人提供电子缴款书获取、查验服务。

  (三)咨询渠道。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网站为缴款人提供二维码扫码留言咨询、即时通讯咨询、电子邮箱留言咨询和电话咨询(37162800,38923024)等咨询渠道。

  (四)电子缴款书报销、入账和归档。执收单位和缴款人可凭电子缴款书进行报销、入账和归档等财务处理。具体流程详见《广东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用户操作手册(缴费端)》。

  附件:1.广东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用户操作手册(执收单位端)

              2.广东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用户操作手册(缴费端)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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