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2025年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初审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2025年广州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局对各商业银行已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的进行了审核,现将2023-2025年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初审认定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广州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初步审核资格认定的银行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上述通过初审资格认定的商业银行,按照我局要求及时完成授权支付业务系统建设,并配合市财政局及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系统联调和测试,于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验收工作。市财政局将根据系统验收结果确定代理银行名单,并与其签订《市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2.请各商业银行据此及时与国家金库广州市中心支库、各清算银行签订清算合同并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工作。
(业务咨询联系人:颜薪瞩,联系电话:38923507;
系统对接联系人:伍小东,联系电话:38923040)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